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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苦與最樂

梁啟超《飲冰室文集》

學習重點

題引

  人生百態,痛苦與快樂的事情,在每個人的生活中都多得無法加以細說。最苦和最樂的事:也是各人根據自己的生活經歷及人生觀,會有不同的看法。因此在這方面提出自己的見解,要想使人信服,是一件極不容易的事。本篇作者從責任之盡與未盡來談人生的最苦與最樂,表現了卓越的見解。可以讓讀者從世俗的、主觀的看法中超拔出來,對於人生有更正確的認識。

📖 正文

  人生甚麼事最苦呢?貧嗎?不是;失意嗎?不是;老嗎?死嗎?都不是。我說人生最苦的事,莫苦於身上背着一種未來的責任。人若能知足,雖貧不苦;若能安分(不多作分外希望),雖失意不苦;老、病、死乃人生難免的事,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,也不算甚麼苦。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,便有一天應該做的事,應做的事沒有做完,便像是有幾千斤重擔子壓在肩頭,再苦是沒有的了。為甚麼呢?因為受那良心責備不過,要逃躲也沒處逃躲呀!

 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,欠了人的錢沒有還,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,得罪了人沒有賠禮,這就連這個人的面也幾乎不敢見他;縱然不見他的面,睡在夢裏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着我。為甚麼呢?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,因為自己對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!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,就是對於家庭,對於社會,對於國家,乃至對於自己,都是如此。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,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;凡屬我應該做的事,而且力量能做得到的,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;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,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,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。有了這責任,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,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,到夜裏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。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,便死也帶着苦痛往墳墓裏去。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、病、老、死,可以達觀排解得來。所以我說,人生沒有苦痛便罷;若有苦痛,當然沒有比這個加重的了。

  翻過來看,甚麼事最快樂呢?自然責任完了,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。古語說得好,「如釋重負」;俗語亦說是「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」。人到這個時候,那種輕鬆、愉快,直是不可以言語形容。責任越重大,負責的日子越久長,到責任完了時,海闊天空,心安理得,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。大抵天下事,從苦中得來的樂,才算是真樂。人生須知道負責任的苦處,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。這種苦樂循環,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。卻是不盡責任,受良心責備,這些苦都是自己找來的。一翻過來,處處盡責任,便處處快樂;時時盡責任,便時時快樂。快樂之權,操之在己。孔子所以說「無入而不自得」,正是這種作用。

  然則為甚麼孟子又說「君子有終身之憂」呢?因為越是聖賢、豪傑,他負的責任便越是重大;而且他常要把種種責任來攬在身上,肩頭的擔子,從沒有放下的時節。曾子還說哩:「任重而道遠……死而後已,不亦遠乎?」那仁人、志士的憂民、憂國,那諸聖、諸佛的悲天、憫人,雖說他是一輩子感受痛苦,也都可以。但是他日日在那裏盡責任,便日日在那裏得苦中真樂。所以他到底還是樂,不是苦呀!

  有人說:「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,我若是將責任卸卻,豈不是就永遠沒有苦了嗎?」這卻不然。責任是要解除了才沒有,並不是卸了就沒有。人生若能永遠像兩、三歲小孩,本來沒有責任,那就本來沒有苦。到了長成,那責任自然壓在你的肩頭上,如何能躲?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罷了。盡得大的責任,就得大快樂;盡得小的責任,就得小快樂。你若是要躲;倒是自投苦海,永遠不能解除了。

🦹 名人小傳

  梁啟超(西元 1873 - 1929),字卓如,號任公,別署飲冰室主人,廣東新會人。清光緒時中舉人,後從康有為遊,並響應他變法的主張。戊戌政變失敗,逃往日本。曾先後主辦《時務報》、《清議報》、《新民叢報》、《國風報》、《新小說》等刊物,對於清末政治文化的革新影響極大。

  民國成立,曾任司法總長及財政總長,也曾參加討袁運動。民國九年後專門從事著述講學工作。先後在北京高等師範、清華大學、天津南開大學及南京東南大學等校講學。民國 18 年死在北平,享年五十六歲。

  他的文章,條理明晰、平易暢達,筆鋒常帶情感,尤以氣勢見勝,且不避方言、俚語和外國名詞,別創一種新的風格。因常發表於《新民叢報》,時稱「新民體」。主要著作有《清代學術概論》、《中國歷史研究法》、《先秦政治思想史》、《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》、《飲冰室詩文集》等數十種,均收入林志鈞彙編的《飲冰室全集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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