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文基礎知識
練好基本功,打穩語文根基。
修辭手法
明喻
比喻修辭本體
(被比喻的事物) + 喻體
(用作比喻的事物) + 喻詞
用熟悉的比喻生疏的,具體的比喻抽象的,淺顯的比喻深奧的,使所寫的對象顯得具體。
暗喻
比喻修辭本體
(被比喻的事物) + 「是」、「成了」、「變成了」 + 喻體
(用作比喻的事物)
*沒有喻詞
用熟悉的比喻生疏的,具體的比喻抽象的,淺顯的比喻深奧的,使所寫的對象顯得具體。
借喻
比喻修辭喻體
(用作比喻的事物)
*只有喻體
,沒有本體
和喻詞
用熟悉的比喻生疏的,具體的比喻抽象的,淺顯的比喻深奧的,使所寫的對象顯得具體。
借代
借代修辭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人和事,而借用與之密切相關的事物來代替。
分為以部分代整體,以特徵代本體,以具體代抽象,以專名代抽象。
增強語言的形象,並使語言含蓄、文筆簡潔精鍊。
擬人
比擬(轉化)修辭—擬人把「事物」當作「人」來寫,賦予它人的動作、行為、思想、感情、活動。
啟發想像,使文章更生動、有趣。
擬物
比擬(轉化)修辭—擬物把「人」當作「物」來寫,或把此物當作彼物來寫。
啟發想像,使文章更生動、有趣。
襯托
襯托修辭,又稱映襯把兩個相關或相對的事物(意思)或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放在一起。
*分為正襯
及反襯
。
*反襯
是一主一賓,以賓襯主;對比
則不分主賓,相互陪襯。
使要描述的事物的特點更明顯。
對比
對比修辭把兩個相對或相反的事物,或者一個事物的兩個不同面並列,相互對照。
能使事物的特點、形態更顯著,形象更鮮明、突出,亦能把道理說得更深刻。
排比
排比修辭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相同或相似,語氣一致的句子或句子成分排列在一起,表達相似或相關的內容。
加強語言的氣勢,增強感染力,清楚條理,有節奏感。
反問
反問修辭,又稱反詰無疑而問,答案就在問句中。
運用疑問的語氣來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意思和強烈的感情。
加強語氣,激發讀者感情,增強說服力,引起思考,求得共鳴。
設問
設問修辭故意先提出問題,引起別人的注意,然後自己回答。
引起人們的注意和思考,突出某個內容,使文章有起伏 變化。
誇張
誇張修辭故意誇大或縮小事物的形象、數量、特徵、作用等。
強調事物的特質,使它的形象更鮮明、生動。
對偶
對偶修辭把兩個結構相同或相似、意思相關、字數相等的短語或句子對稱地排列在一起。
分為正對
(意思相近)、反對
(意思相反)及串對
(上下句有承接、遞進、因果、假設、條件等關係)。
從形式上看,增強節奏感,使句子整齊、勻稱;對內容上看,凝練集中,概括力強。
反語
反語修辭即「說反話」,是故意令表面的意思和實際要表達的意思相反的修辭手法。
使語言風趣幽默,引人深思;產生強烈的諷刺效果。
頂真
頂真修辭,又稱頂針、聯珠把上句末尾的詞語作為下句開頭的詞語,一句句首尾相連。
詞句遞接緊湊,表達生動暢達。